洛阳市烟草公司城区分公司搬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洛阳市烟草公司城区分公司搬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洛阳市烟草公司城区分公司搬运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企业信息,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市烟草公司城区分公司搬运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PROJ20240901021533
3、招标内容:城区分公司辖区内(涧西区、西工区、瀍河区、老城区、洛龙区)机关及基层队部的办公家具、物品、电器设备等物资的搬运、装卸、拆除安装(空调除外)等服务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且已落实
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结
6、服务质量:严格遵照招标人的服务要求实施相关服务,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搬运至指定地点,并保证搬运物品过程中不得损坏(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7、预算金额:约10万元
8、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资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犯罪和重大失信行为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内容要包括“信用中国”网站及其跳转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须出具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期间任意一天的网页查询截图(查询主体为投标人),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应在(wenshu.court.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查询单位及个人行贿情况(查询对象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近三年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结果网页打印或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方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高级检索搜索栏中直接输入“投标人(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姓名)或授权委托人(姓名)+空格键+行贿”;投标人逐条仔细核对判别被查询主体是否存在有行贿行为,如不存在行贿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投标人须按“公告附件1”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澄清函”);
4、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烟草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烟草公司认定的不良行为供应商且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应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4.1、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请各投标人,提供以下资料(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hlgczx0371@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1)①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资料的扫描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2)投标人基本信息(单位名称、授权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以上资料发送成功后,会收到填写“文件领取表”的邮件,登记表填写成功可获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信息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汉庭洛阳体育中心酒店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汉庭洛阳体育中心酒店会议室;
七、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洛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内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名称: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企业信息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河洛路15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9-64330332
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联系人:贾先生、王女士
电话:0371-65019598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46号盛鼎科技园3号楼六楼(冬青街与檀香路交叉口向东100路北)
邮箱:hlgczx0371@163.com
2024年9月30日
附件: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澄清函(格式)
河南省烟草公司洛阳市公司企业信息:
本投标人 (投标人全称)依据招标公告要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如果有)进行单位行贿及个人行贿情况查询:
1、投标人单位行贿查询记录为(零或“N”)篇;
2、法定代表人个人行贿查询记录为(零或“N”)篇;
3、委托代理人个人行贿查询记录为(零或“N”)篇;
4、项目负责人(如果有)个人行贿查询记录为(零或“N”)篇;
经自行核查本投标人的(“N”篇裁判文书)以及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的(“N”篇裁判文书)、委托代理人的(“N”篇裁判文书)、项目负责人的(如果有)(“N”篇裁判文书)与本投标人及人员无任何关系。近三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以来本投标人不存在司法机关裁定的单位或个人行贿行为且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规定,特此声明。
若发现本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以及履约能力考察过程中存在与上述声明不符的行为,本投标人同意招标人拒绝我单位的投标、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单位已签订的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N”指查询后实际检索到的篇数,该篇数应与“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中的篇数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