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拟对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培训中心内部设施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有相应资质等级,信誉可靠,具有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能力的投标(单位)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培训中心内部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二、招标编号:GHNY-2024-131
此广汇新能源培训中心部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实施边营业边施工的施工方式,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对正常营业的影响,做好施工方案分步分区域进行各项项目施工,避免施工而造成停业,项目改造内容(详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如下:
(1)大堂:前台大理石台面修复、前台灯更换、大厅壁画更换。
(2)包厢升级改造
二层7个接待包厢内部桌椅、沙发、餐具、软装、灯光等各种设施老旧,计划更换桌椅、地毯、灯光、餐具、餐边桌、KTV设备及软装,同时将软装设计和广汇驻淖企业特点相结合,突出相应公司特色或寓意。
(3)自助火锅餐厅
3.1吊顶及灯光线路重新设计,吊顶为石膏板吊顶并采用不锈钢饰条做装饰。
3.2自选餐台按照电器用电量需求重新设计电路,整体采用石材包覆。
3.3餐厅桌椅重新布置,餐厅桌椅重新布置,设计有六人卡座桌椅9套,十人圆桌配电磁炉3套,八人圆桌配电磁炉5套。
(4)中餐厅建设
4.1利用一楼300平空置场地改为职工汉餐小炒,为员工提供小炒平价菜服务。汉餐餐厅建设需对现有场地整体改造,重铺燃气管线,重铺下水管道,吊顶拆除及重新设计安装,增设厨房、包厢、凉菜间等设施,采购包厢桌椅、厨房设备以及餐具等使用物品。
4.2汉餐餐厅依据用餐预测情况和员工实际需要,改4个汉餐包厢,1个生日聚会包厢,1个专用接待包厢。主要以经营低价菜系为主,服务广汇内部员工,菜系以川湘菜系为核心。
(5)客房:将客房二层23间标准间改造为智能大床房,安装智能控制终端、智能窗帘、智能电视、智能光控等设备。
5.1顶面重新粉刷并增加光源;墙面重新设计并粘贴墙板、画面装饰、增加氛围灯,地毯更换。
5.2原两张单人床更换为1.8m*2m大床及配套床头柜,床头位置采用皮质软包,增加吊顶、顶部灯光均更换为筒灯、灯带,并根据客房内部陈设增加光源。
5.3客房所有卫生间做防臭处理,其中23间客房卫生间全部拆除改造升级。
5.4线路改造并安装智能控制终端、智能窗帘、智能电视、智能光控等设备。
四、投标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一年以上),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企业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投标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3年内不曾在合同履行中有违约行为而被终止合同行为。
3、投标人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无行贿受贿记录、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4、投标人单位专业资质:
(1)设计资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
(3)管理人员配置要求
①项目班子机构健全,人员配备至少应有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电气工程师、管道工程师、土建工程师各一名;
②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三类人员B类证书。
5、踏勘现场及技术交流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投标人可自行组织(需取得招标人许可)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材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再次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5)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参加现场踏勘的,相关责任、后果以及对投标的影响,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设计单位:投标方需提供酒店装修设计领域的设计业绩;施工单位:投标方需提供近至少五项相同或类似的施工的业绩。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分工、权利和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4)联合体内各单位必须分别完成广汇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
8、通过广汇招采平台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且通过审核经营范围涵盖此次招标内容。
9、不允许转包。
10、如本项目中标,中标人将与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五、网上注册报名注意事项:凡有意参加此次招标的单位必须在广汇电子采购网站上(http://zc.ghnygf.com)注册、审核入库后才可参加本次投标。加盖公章须带防伪编码,如无防伪编码请在注册登记所属地备案机关开具证明材料。在广汇电子采购平台系统中注册的资质过期、补充、更新及变更需及时更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需与注册上传资质一致。如未按照以上要求进行操作而导致废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六、招标文件的出售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份(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30000元。
七、账户转账购买(缴纳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时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不得以个人名义缴纳,并要求在汇款摘要中注明所缴纳费用的用途)。
购买时间:2024年9月5日-2024年9月10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10:00—13:30 ,下午15:30-19:00。
通过登录广汇电子采购网(http://zc.ghnygf.com)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交至招标人,或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如需开具发票,请将开票信息以可编辑版形式和汇款凭证一起发至商务联系人邮箱346041923@qq.com,注意:发票过月不予开具)。
八、投标费用缴纳:
标书费缴纳账户:(300元/份)
开户名: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支行
账号:1082 0064 4973
行号:1048 8100 6127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30000元)
开户名: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哈密地区分行
行号:1048 8400 1015
账号:1076 2923 1866
投标保证金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汇到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为确保在规定时间前投标保证金能到达指定账户(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在汇款时须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否则,由此造成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负责。
说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需另单独提交保证金银行回复复印件、清晰完整的银行转账账号和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便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以在广汇招采平台上注册成功的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公对公转账到指定账户。各投标人不得以私人或其它单位(包括母公司、子分公司)名义和账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无效。
九、澄清截止时间:2024年9月11日(北京时间18:00)。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9月12日(北京时间12:00)。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北京时间10:00)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26楼
开标时间:2024年9月13日(北京时间10:30)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十一、本项目支付方式为电汇、承兑或者实物支付。
十二、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十三、联系方式:
商务联系人:梁正卿 电话:0991-2365975
技术联系人:盛鸿玉 电话:13779365561
注册联系人:张彩萍 电话:18399894138
保证金退还联系人:周永庆 电话:0902-7175927
十四、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0991-2365012;邮政编码:830002
电子邮箱:xjguanghuits@163.com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
(投标单位需及时完成电子平台注册,否则将因未注册成功而无法在电子平台参与本次投标)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
2024年9月5日
附件(0)
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