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储备粮汕头直属库二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10-19
投资项目代码 | 2206-440507-04-01-558570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东省储备粮汕头直属库二期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省储备粮汕头直属库二期工程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广东省储备粮汕头直属库二期工程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资金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工程建设规模:扩建仓容20万吨,主要包括20万吨钢筋混凝土大直径筒仓。并配套工作塔、改建粮食接收站、变配电间、提升塔架、消防泵房消防水池、机修间器材库、生产服务用房等子项。建筑面积约27046.81平方米,二期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5725平方米,项目工程费用估算35997.23万元。监理范围及内容: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施工、管网布置、供电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安控系统、道路交通、环境保护、总体消防、总体绿化、电控系统、MEC厂内监造及现场安装、光伏安装、智能化系统建设及后续零星工程,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预验收、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城建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审核工程结算、竣工备案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全过程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设备、材料进场检查;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各类验收;组织、审核竣工资料;对工程施工的投资、质量和工期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控制;工程款拨付审核、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的审核与控制;协助招标人完成工程各阶段招标及合同谈判;协助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工程各阶段中标人完成工程报建工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就有关问题向招标人提出合理化建议;向招标人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协助招标人参与工程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工程结算、财务决算及交付使用;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要求须由监理单位完成的工作和招标人安排的属监理工作范围的其他工作;各参建单位相关部门的协调;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委托人要求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合理工作;及机电设备的检测工作。其中机电设备的检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⑴输送及提升设备的头部驱动及平台振动检测,抽测比例为30%。⑵漆膜厚度检测,检测桁架及设备钢结构主体,比例为每延米2个点。⑶设备及电气器件运行温度,检测范围:电房开关、变压器,主要输送设备电机及减速机。⑷电缆绝缘检测,采取抽测形式,比例为30%。⑸设备接地情况检测,采取抽测形式,按照等电位接地点的30%。⑹输送设备运行达产情况判定。⑺输送设备安装定位及对中情况检测。工程建设内容以工程最终整体竣工验收内容为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至少包括完成上述建设内容的监理,且应包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所列监理范围及工期的全部内容。招标人提醒: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常驻现场,驻场服务期约为810日历天,现场服务从土建工程开工至通过竣工预验收并移交装粮压仓为止。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全部工程的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交付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移交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预结算审核(含进度款审核、变更签证造价审核、预算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竣工图审核等全过程监理相关工作。具体按合同条款约定。 | |||||
工期(交货期) | 810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 | 410万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均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 (二)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库一平台)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三)投标人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二)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或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 (四)根据资质证书批准延续后企业方能承接相关资质范围内的工程的原则,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尚未取得资质有效期延续核准的,招标人将核查其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情况,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程序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能力审查,中标人可依法答辩。 3.2 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需提供近3个月(2024年9月)在本单位(不含子公司)购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相应单位(不含子公司)缴纳。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的,则将其行为纳入不诚信名单,招标人保留上报给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力。 3.3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规模5万吨(或以上)的钢筋混凝土粮食筒仓(浅圆仓或立筒仓)工程含滑模施工的监理业绩的、或单项合同规模容积5万立方米(或以上)的钢筋混凝土筒仓工程(含水泥仓、面粉仓、高层建筑中心塔、麦芽生产塔、混凝土油罐、混凝土烟囱等)含滑模施工的监理业绩的(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监理合同等能证明项目投资金额的材料,以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质监部门验收证明材料); 3.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规模5万吨(或以上)的钢筋混凝土粮食筒仓(浅圆仓或立筒仓)工程含滑模施工的监理业绩的、或单项合同规模容积5万立方米的钢筋混凝土筒仓工程(含水泥仓、面粉仓、高层建筑中心塔、麦芽生产塔、混凝土油罐、混凝土烟囱等)含滑模施工的监理业绩的总监理工程师(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监理合同等能证明总监职务及项目投资金额的材料、以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质监部门验收证明材料);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④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提供截图证明最终已代理当天查询为准。(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为准)。 ⑤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⑥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提供截图证明。(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网址: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53.html) ⑦投标人自2019年至今未因在工程招投标或工程建设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等不良记录而受到招标或建设主管部门处罚(至本项目发出公告之日止,通报或处罚有效期已经期满的除外),需提交未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承诺书(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才有效)。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https://www.gdgczb.com/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10-19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1-08 09:3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1-08 09: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s://www.gdgczb.com)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4-11-08 09:30:00 | 开标地点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 |||
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发布。 | |||||
招标人 | 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汕头直属库企业信息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汕头市市辖区火车北站东侧 | |||
招标人联系人 | 蔡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4-87120928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金沙洲春满街39号广州巨和中心2号楼4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电话 | 18024006377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0-83549726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