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采购生产设备一批项目市场调查公
我院营门口院区现有炊事灶具、冰柜、消毒柜、送餐车等因购置时间较久,分别使用年限达到5至10年以上,部分设备老旧影响生产效率,故障率高。已不符合最新商用燃气设备执行的国家标准(GB35848)和成都市燃气安全关于燃气设备必须具有熄火自动保护装置的相关规定。为确保安全生产和现行相关的管理规定,按需求更换生产设备一批。现对下列物资征集相关资料,请有相关产品及信息且具有合法合格资质的供应商与我单位联系。
商务要求:
1.本项目所有设备按照国家或行业最新标准执行,所有燃气具产品应符合成都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燃气安全相关要求。
2.质保期内供货方应提供产品质量三包服务,即 包修、包换、包退 ,本项目所有设备质保期应 12个月,设备生产厂或供货方承诺的保修期高于本条约定时长时按最高时长执行。质保期内供应方应提供不少于4次上门维保检修服务。
3.保修期内故障维护响应不超过2小时抵达现场,8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须提供代用设备直至完成维修。
4.付款方式:经验收合格并收到供货方提供的全额有效发票3个月内支付采购金额的95%,剩余5%留作质保金。质保期满后由供货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采购方确认后支付剩余货款。
5.交货地点:营门口院区、九江院区。
6.本项目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方最终确认为准。
7.本项目所有设备(含利旧设备)应提供安装和调试服务。
8.在设备安装过程中,若需要对燃气管道进行改管,供应商应配合天然气公司专业人员按相关规定要求完成安装。
9.供应商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按时完成安装。
10.供应商要将旧设备搬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11.安装完成后提供一次排放检测。
截止日期:
1.现场勘察及报名材料接收时间2024年10月25日17:00
2.预算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17:00。
联系地址: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企业信息食堂
联系人:辛明亮( 电话:13708222363)
范玉娟( 电话:17345026057)
附件:食堂生产设备采购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