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聋哑学校企业信息采购师生餐饮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大东区聋哑学校企业信息采购师生餐饮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04-01820
项目名称:沈阳市大东区聋哑学校企业信息采购师生餐饮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88,320.00
最高限价(元):788,32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沈阳市大东区聋哑学校企业信息现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选定一家餐饮企业提供教师的早餐、午餐及奶制品,学生的早餐、午餐、晚餐及奶制品等服务。中标单位在学校的监督和管理下以服务为宗旨,通过提供科学、营养、健康的餐品搭配,满足广大师生的用餐需要。
二、服务人员与保障
1、中标单位需根据食堂实际运营情况足额配置从业人员,并负责人员的招聘、录用、培训和考评,员工工资和福利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2、从业人员与学校不存在劳动或劳务关系。如用电、水、煤气等不注意安全引起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中标单位承担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
3、一经录用的从业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自觉遵守食堂的所有要求,学校有权监督检查。
三、服务地点
沈阳市大东区聋哑学校企业信息食堂。
四、执行标准
1、服务期内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与有关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例如:岗位职责、流程规范、食品安全制度、生产安全制度、健康证公示、食品经营许可公示等),并做好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例行检查。
2、中标单位应选用资质齐全的原材料供应商,建立健全合格的供应商库,保证正规渠道采购新鲜、卫生的食材。详细记录供货商进货台账。
3、服务期内中标单位负责食堂的食品卫生与安全,中标单位要保持工作场所的环境、操作规范和出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其他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应建立健全食堂整体运营方案。如果出现食品日期与实际不符等相关问题,中标单位要进行三倍的赔偿。
4、中标单位负责制定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断水、断电、特殊天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为全体师生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用餐环境。
5、中标单位按规定对每餐食品进行留样,应将留样食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应能满足检验检测需要,且不少于125g。并做好记录。如有异常,立即封存,备查。
6、服务期内中标单位负责食堂的食品安全卫生,签订合同时还应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学校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在服务期内如因中标单位导致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就餐师生身体健康,影响学校声誉,中标单位须全部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经济损失,学校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五、结算方式及相关约定
1、食堂年预算为788320元,包含学生早、午、晚餐、教职工早、午餐,按月结算。
2、燃气费、水费、电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缴纳。
3、服务期内厨房设备正常维修由中标单位负责,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的设备,由中标单位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学校可安排购买、安装和使用,相关费用由学校承担。
4、服务期内对经营场所的基础设备改动,须报学校审批后方能实施,费用由学校承担,服务期满后,中标单位不准拆除、改动。
5、服务期内除自然损耗、折旧外,中标单位要保证食堂设施设备的完好;服务期间食堂所有的设施、设备均由中标单位负责维修维护。
6、食堂下水道由中标单位负责清理和疏通。
六、供餐条款
1、就餐时间:
早餐:6:50-7:50; 午餐:11:40-13:00;晚餐:17:00--18:00
2、为教职工提供每日早、午餐,为学生提供早、午、晚餐及合理的营养搭配。
3、早餐:粥品二种、鸡蛋一枚、面食二种、副荤菜品一道、咸菜一种。
4、午餐:主荤一道、副荤菜品一道、素菜二道、米饭、面食、酸奶杯或水果。
5、晚餐:主荤一道、副荤菜品一道、素菜二道、米饭、面食、酸奶杯或水果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以双方协商并签订书面文件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4日 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01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1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弘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请供应商登录账号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关于解密时间:原则上报价解密时间时长为30分钟,报价解密超过限制时间未完成且无正当理由,视为投标无效。如遇特殊情况导致在限制时间内未完成,可视情况延长时长。 4、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退还方式: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联系供应商将备份文件退回,供应商可选择现场领取或邮寄的方式。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大东区聋哑学校企业信息
地 址: 大东区三家子路20号
联系方式:王轶139401057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弘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224-1号
联系方式:024-24345888
邮箱地址:HLZB2009@163.com
开户行:工商银行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弘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账号:33010090092000729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茜、刘越一
电 话:024-24345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