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嵩明县2025-202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地征集
项目编号: 530127-2024-016
标项编号和名称 | 最高限制单价 | 采购人范围 |
1-其他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 | 协议价 < 300元 | 联动区划下所有采购单位 |
2-大型会议 | 协议价 < 300元 | 联动区划下所有采购单位 |
3-一般会议 | 协议价 < 300元 | 联动区划下所有采购单位 |
二、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 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企业信息
征集人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嵩明县玉明路254号
经办人和联系方式: 宋老师(0871-67920666)
三、框架协议的期限: 2025年01月01日-2026年12月31日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序号 | 供应商要求类型 | 供应商要求内容 |
1 | 基本要求 |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 | 基本要求 | (二)特定资格要求: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消防安全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 |
3 | 基本要求 |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 2.支持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4 | 基本要求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的限制性资格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5 | 基本要求 | (五)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2.本项目不接受中央和省级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内会议服务供应商参加。3.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4.具备承办市级三类会议以上规得的能力(提供至少1间能容纳150人及以上能专用会议室或多功能厅,并能提供至少3间均能容纳30人及以上的小会议室或治谈室),要求全部客房和会议室参加框架协议入围。五星级酒店只能对一类会议进行申请。 |
6 | 基本要求 | 申请文件 |
7 | 信用要求 | 1.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征集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2.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若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
五、订立开放式框架协议的邀请:
为加强嵩明县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保证会议服务质量,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等规定,现公开征集嵩明县2025-202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地征集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供应商均可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530127-2024-016
(二)项目名称:嵩明县2025-202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地征集
(三)采购方式:开放式框架协议
(四)预算金额:预算按照不高于下列《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的标准确定。
(五)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不高于嵩明县各行政区域会议费管理办法的标准。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报价将在本框架协议服务期内,作为采购人提供会议服务最高限价。
(六)框架协议服务对象范围:嵩明县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七)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嵩明县行政区域内。
(八)框架协议期限:2年(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如协议期内,政策变化或另有规定的,按最新政策进行调整。
(九)征集内容:其他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大型会议、一般会议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
(一)会议定点场所服务对象为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召开的各类会议。
(二)会议定点场所应当做到交通便利,便于召开会议、并兼顾不同地区和不同会议召开需要。会议定点场所应优先保证党政机关召开会议需要的会议室、住宿房间、就餐以及有关的设施条件。
(三)嵩明县辖区内具备会议接待能力的饭店、单位内部招待所、会议中心,且价格不高于规定标准上限,均可参加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承办市级三类会议以上规模的能力(提供至少1间能容纳150人及以上的专用会议室或多功能厅,并能提供至少3间均能容纳30人及以上的小会议室或洽谈室),要求全部客房和会议室参加投标。五星级酒店只能对一类会议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具备市场监管、税务、卫生、消防、食品安全、特种行业等资质证书,单位内部场所如不能提供完整的资质证书的,应作出有效说明方可参加本次招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五)采购内容包括住宿房间价格、会议室租金和伙食费价格。住宿房间价格按标准间、单人间和普通套房三种类型确定。会议租金按照大会议室、中会议室、小会议室三种类型确定。伙食费价格按每人每天确定。供应商可以针对客房、会议室、伙食进行报价,也可以针对会议室、伙食进行报价。
(六)设施要求:
1、会议室
(1)有与会议接待能力相适应的大、中、小会议室。其中:大会议室能容纳200-500人;中会议室能容纳100-200人;小会议室能容纳50-100人。
(2)会议室要求有较好的音响设备,有防噪音及隔音措施,有召开会议用的座椅与主席台位,有会议用的签到、座位牌等相关用品,能提供会议期间相关服务。其中包括:会场布置(音响、会标、名签、茶水或纯净水等)和服务员及安全保卫有关会务工作等服务。
2、客房
(1)有与会议住宿接待能力相适应的客房(标准间、单间、套间)。
(2)客房装修良好美观,室内面积宽敞,照明度良好,有梳妆台或写字台、衣橱及软垫床、座椅或简易沙发、床头控制柜等配套家具。
(3)每间客房有卫生间,装有抽水恭桶、梳妆台(配备面盆、梳妆镜)、浴缸带淋浴喷头,配有浴帘,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有良好的排风系统或排风器、110/220V电源插座,24小时供应冷、热水。
(4)有能够保证室温适宜的空调,通风良好。
(5)每间客房有电话并可通过总机挂通国内长途电话,有使用说明及县内电话簿。
(6)具备有效的防噪音及隔音措施,有彩色电视机。
(7)房间当日14:00前退房不计当日房费,19:00前退房按半价收费,19:00以后退房按全价收费。
(8)房价确定后,不再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3、伙食
(1)有与会议住宿接待能力相适应的餐厅。
(2)厨房最少应具备冷菜间与热菜间分开,并有充足的冷库。冼碗间位置合理。厨房内有专门放置临时垃圾的设施。厨房温度适宜,有充足的排风设施。厨房与餐厅之间,有起隔音、隔热和隔气味作用的进出分开的弹簧门。
(3)提供早、中、晚餐,晚餐客人点菜时间不得早于21时结束,并能根据客人需要提供桌餐或自助餐等服务,能提供民族餐。
(七)服务要求:
1.基本要求
(1)严格执行入围后的协议价格,收费标准不得超过入围协议价格,不得高于对外提供的优惠价格,全面履行响应承诺。
(2)以不高于响应报价的标准收取服务对象的有关费用,并出具相关票据。
(3)保证服务对象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按响应承诺的标准和质量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前台服务员应当了解并严格执行定点服务响应承诺内容。
(4)如供应商入围后,应当设立固定的联系电话及联系人,专门服务于本项目,方便接待对象咨询及洽谈。
(5)对承接的会议定点业务,单独建立台帐或账户核算。
(6)提供POS机,供接待对象使用公务卡结算费用。
(7)保证在与接待对象的结算中统一采用转账结算或公务卡结算,不使用现金结算,不以任何形式向接待对象或单位提供回扣及其他财物,保持廉洁。
(8)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财政部门制定的网站上及时更新饭店信息。
(9)保持各项设备、设施完好,具备履行响应承诺的能力。设施设备、清洁卫生、食品质量、服务质量等符合国家标准,不得因价格优惠而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质量。
(10)随时接受采购人对响应承诺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2.其他服务要求
(1)供应商必须对所承接的会议接待业务承担保密义务。
(2)为本项目设立专门的会议服务方案及接待小组,对于承接的会议接待业务,投标人须单独建立台账或账户核算。
(3)供应商应保证设备设施的完好率在95%以上。
(4)如供应商入围,应当在所制作的酒店简介、宣传资料或其网站上注明供应商为“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
(八)根据入围结果公告,有效期为2年(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九)会议定点场所须按要求在指定网站上同步公布饭店会议室及住房空闲数量、类型及价格等相关信息。
(十)在响应承诺执行期间,入围供应商须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如发生欺瞒、拒绝会议接待、降低质量要求、不配合执行会议定点管理的情况,第一次予以书面警告;第二次取消定点场所资格,情节严重的不得参加下一轮次的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
(十一)定额标准:会议定点场所的政府采购协议价格分别按照住宿房间价格(住宿价格需含早餐)、会议室租金、伙食费实行分项采购,总价和伙食费均不得高于昆明市会议费定额标准。
会议费含住宿的定额标准为:一类会议综合600元/人﹒天,二类会议综合500元/人﹒天,三类会议综合400元/人﹒天,四类会议综合300元/人﹒天。不含住宿的定额标准为:一类会议综合240元/人﹒天,二类会议综合220元/人﹒天,三类会议综合170元/人﹒天,四类会议综合150元/人﹒天
三、技术保障
按采购人要求视会议情况提供技术保障服务。
四、其他要求
1.供应商营业地点须在嵩明县行政区域内。按照会议定点场所属地化管理原则,本次征集仅针对营业地点在嵩明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供应商,其他地区供应商征集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州(市)财政局负责,省财政厅将在门户网站上公开汇总后的全省会议定点场所名单,供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召开会议选择使用;
2.供应商须按照征集公告要求下载相关附件提交申请文件(详见公告附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接受分支机构参与。供应商为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供应商的上级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供应商的上级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特定资格要求
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消防安全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
2.支持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的限制性资格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本项目不接受中央和省级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内会议服务供应商参加。
3.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
4.具备承办市级三类会议以上规得的能力(提供至少1间能容纳150人及以上能专用会议室或多功能厅,并能提供至少3间均能容纳30人及以上的小会议室或治谈室),要求全部客房和会议室参加框架协议入围。五星级酒店只能对一类会议进行申请。
六、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分支机构参加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
2.有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提交申请前供应商近两年任意一年度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商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交申请前供应商六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月份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4.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交申请前供应商六个月(费款所属时期)任意月份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书。
(二)特定资格要求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或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单位食堂);
2.具有卫生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证》;
3.具有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消防安全许可证》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还须提供《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4.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行业许可证》。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对供应商的限制性条件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按资格要求(四)自行承诺。
(四)其他资格要求需提交证明材料
1.不属于联合体的声明:按供应商资格要求自行承诺。
2.不属于中央和省级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内会议服务供应商承诺书(无需提交证明材料,由征集人查询);
3.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征集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若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上述网站信用信息征集人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时进行查询,系统自动留痕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将作为资格审查的评审因素。
七、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会议费管理办法执行。
八、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征集人将通过框架协议平台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九、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
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已入围供应商可以随时申请退出框架协议,征集人在收到退出申请2个工作日内,发布入围供应商退出公告。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一)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三)无正当理由绝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四)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的;
(五)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六)违反法律法规和框架下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的(第一次予以书面警告,第二次取消会议定点场所资格,情节严重的不得参加下一轮次的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
1.未按照承诺价格执行;超过协议价格收取费用或采取减少服务项目等降低服务质量的;
2.提供虚假发票的;
3.未按规定提供发票、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的;
4.不配合、甚至干扰阻挠财政部门正常核查工作的;
5.出现旺季隐瞒房源而不对采购人优先服务的;
6.经查实,以低于同时期协议成交价销售给非政府采购行业大客户、零售客户的;
7.未经采购人同意,违法转包或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的;
会议定点管理监督部门按规定进行清退处理,造成采购人损失的,入围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供应商有“入围供应商清退规则”(1)-(3)情形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处理,其他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供应商营业地点须在嵩明县行政区域内。按照会议定点场所属地化管理原则,本次征集仅针对营业地点在嵩明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供应商,其他地区供应商征集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州(市)财政局负责,省财政厅将在门户网站上公开汇总后的全省会议定点场所名单,供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召开会议选择使用;
2.供应商须按照征集公告要求下载相关附件提交申请文件(详见公告附件)。
十一、开放式框架协议邀请
(一)时间及地点
1.时间: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 ://www.zcygov.cn)。
(二)征集公告和相关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登陆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采购信息-框架协议公告-开放式入围征集公告)。政府采购云平台查看征集公告并下载相关附件(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框架协议-公告大厅-开放式框架协议获取-征集公告-找到对应项目后点击- “立即参与”)。
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未完成注册造成无法申请或申请失败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咨询。
十二、供应商提交申请的方式和地点,申请文件提交要求
(一)供应商申请截止时间
2026年12月31日
(二)申请流程(方式)和地点
1.申请流程(方式):通过网上递交方式进行申请;
2.框架协议申请地址(网址):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https://agreement.zcygov.cn/trading-agreement-index/signup/online?utm=luban.luban-PC-1514.ct001.13.227ff3107ed111ef998add8610e4b2fb,找到对应项目,点击“立即参与”在线申请;
3.申请文件提交要求(供应商须上传的资料):供应商须在电子卖场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注册流程详见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ashboard?siteCode=yunnan),若已在电子卖场完成入驻,可直接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申请入围框架协议,申请加入(框架协议申请流程详见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ashboard?siteCode=yunnan);供应商申请时按征集公告要求提交申请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十三、框架协议履约方式及程序
(一)协议签订
本次征集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后,即视为签订框架协议,不再另行签订书面框架协议。
(二)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采购人依据入围供应商服务价格、质量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
(三)成交价格
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协议价格是采购人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采购人在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时可以与入围供应商在限价范围内协商确定最终成交价格。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规定的会议费标准,且必须按承诺价格给予采购人在嵩明县举行会议同等优惠(入围供应商在特定时间举办的促销活动和优惠政策,各采购人有权参加其促销活动和享受其优惠政策,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按规定采购),并承诺价格不得高于对外提供的其他优惠价格。
各地区确定的会议定点场所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自愿共享,各级党政机关举办会议共同使用,执行统一的会议定点场所目录和相同的协议价格。若采购人在嵩明县行政区域内跨区域开展会议,全市入围的会议服务场所在全市范围内实行资源共享,各采购人举办会议共同使用,执行(不高于)相同的入围价格。
若采购人证明能够以更低价格向非入围供应商取得相同服务标准的会议服务,且入围供应商不同意将价格降至非入围供应商以下的,可以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
十四、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会议定点管理监督部门)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框架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管理。甲方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项目征集公告、乙方的申请文件等文本文件对乙方的履约和服务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2.甲方负责对入围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出现的违约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3.甲方负责对乙方与采购人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纠纷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启动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4.对发现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绝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违反法律法规和框架下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乙方(入围供应商)权利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自觉维护采购人的利益,全面履行响应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优先服务采购人,确保服务质量,圆满完成服务工作。
2.乙方应加强内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培训,严格履行响应承诺。
3.乙方应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甲方按照征集公告、乙方的申请文件等对自身的履约和服务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4.乙方应做好政府采购云平台-框架协议模块内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在协议有效期内,指派专人对业务系统进行操作、信息维护,保证公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服务承诺、报价等信息真实有效。协议期内,乙方信息发生调整的,应及时提出变更申请。
十五、采购合同
(一)合同标的
会议服务
(二)合同履行期限
根据采购实际需求而定,以采购合同约定合同履行期限。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采购人和第二阶段授予合同供应商权利和义务,依据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四)法定和约定的其他内容
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法定和约定的其他内容在采购合同中明确。合同文本以系统统一范本为准。
十六、付费标准、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
(一)付费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支付采购资金。采购合同约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
采购人应当严格落实资金支付主体责任,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明确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在完成会议服务并收到供应商发票后支付采购资金。
(二)费用结算
会议费根据实际会议服务供应商承诺优惠率计算,会议服务供应商应开具发票,采购人以非现金方式支付。会议服务费用具体结算方式由采购人与其选定的供应商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所有费用均为含税价。
(三)支付方式和时间
由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约定自行与会议服务供应商结算。
十七、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涉及政采云平台系统操作和技术类问题,请优先联系政采云平台运维服务机构获取帮助。
涉及政策法规咨询的,请向市、各县(市、区)财政部门(会议定点管理监督部门)进行咨询;涉及征集公告和申请材料提交的,请向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企业信息(市级集中采购机构)进行咨询;涉及供应商入围审核的,按照属地原则(供应商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注册的所在县(市、区)的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向所在地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进行咨询。
十四、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征集人将通过政采云平台框架协议模块参考《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采购人通过对供应商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价,根据每季度反馈情况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推荐排名靠前供应商予以优先采购。
十五、入围供应商的清退情形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如发现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根据协议的要求,按规定程序对违规供应商予以清退(解除框架协议);并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禁止其参与下一次框架协议的签订同时也不得作为非入围供应商承接本区域内相关项目。
(1)供应商提供虚假发票的;
(2)超过协议价格提供服务或者提供配件的;
(3)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采购人订单的;
(4)供应商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引起投诉并经采购机构查实的;
(5)供应商服务态度差,被采购人有效投诉二次以上(含二次并经查实);
(6)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擅自将服务事项转包给其他单位的;
(7)因供应商服务质量问题,导致采购人出现重大损失的;
(8)供应商服务内容、费用结算等方面弄虚作假的;
(9)每季度末巡检发现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行业主管部门或政府其他职能部门检查出现行政处罚的;
(11)其他征集人或监管部门认为应当予以清退的情形。
(一)会议定点管理监督部门信息
1.名称:嵩明县财政局
地址:嵩明县秀嵩街71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0871-7956883
(二)征集人信息
1.名称: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企业信息
地址:嵩明县玉明路254号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方式:0871-67920666
(三)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嵩明县财政局:杨老师 0871-7956883。
2.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企业信息:宋老师 0871-67920666。
附件:
1.昆明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服务﹒工程市场供应商注册入驻承诺书
2.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及协议价格报送表
3.相关资格材料证明
六、提交申请地址:开放式框架协议报名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