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24-98)义乌国际商贸城五区市场A3区块四楼辅房商位使用权取得资格出让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150.00万元
交易品类资产转让
所在地区浙江省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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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9-14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4-09-29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王先生|联系电话:0579-89920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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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 (H24-98)义乌国际商贸城五区市场A3区块四楼辅房商位使用权取得资格出让 | ||
资产来源 | 其他 |
无形资产 | 名称 | (H24-98)义乌国际商贸城五区市场A3区块四楼辅房商位使用权取得资格出让 | ||
技术适用范围 | 主要产品 | |||
审批部门文号或专利号 | 其他 |
其他披露内容 |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9月29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间以本公告为准)。1、自由报价:2024年9月14日上午8:00开始, 所有标的同时开始自由报价。2、限时报价:2024年9月30日上午9:00开始,自动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120秒,限时报价中只要有竞价人报价,系统即会重新进入限时报价时间周期。二、1、本次商位出让面积约2751㎡,行业为小商品配送(详见《出让清单》),定向安排商位允许转租转让,参照国际商贸城五区市场主体经营大户B类商位管理。2、本次商位使用权出让期限内的商位使用费:500元/㎡/年,第1年租金及相关费用在签订协议前一次性交清,第2-3年租金及相关费用在到期前一个月付清。3、本次商位使用权出让期限: 租期自签约之日起3年,相关费用一年一交。4、装修保证金:10万元;签订协议后,装修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5、物业管理费:1.25元/㎡/月;空调费:按市场相关规定收取。6、符合消防验收相关标准,方可营业。7、出让方确保新定位商位内电、宽带等基础设施完备,新入驻主体须保证个性化装修(门楣发光字、店内亮化等),装修前须向出让方提交审批,审批通过方可施工。8、在该标的成交之后,竞得人须提供装修效果图、商品展陈图、装修预算编制等材料报出让方审批,在审批通过后才可以与出让方签订租赁协议,装修投入需在100万元以上。如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出让方将不予签订租赁协议,不计息退还入场资格费,没收装修保证金(10万元),竞拍产生的服务费由竞得人自己承担。9、如未能按时完成装修并正常经营,或者实际装修以及展陈效果与报批材料存在严重不符的情况,将依据《国际商贸城诚信文明经营积分管理规定》扣除诚信文明积分,直至收回商位的使用权。商位的相关费用,则按实际的使用情况进行计算计收,拍卖入场资格费将不予退还。10、竞得人须按照商位的结构划分经营区,经营大类达6种以上(如日用百货、酒店用品、玩具、汽车用品、饰品、文具、小家电等),且要实施分区经营,每个分区商品SKU达到2000款以上,要做到商品陈列饱满且正常经营,后续出让方会将其纳入日常考核管理之中。11、新入驻主体须注册成为Chinagoods平台会员,通过Chinagoods平台对入驻主体实行动态考核管理。12、本轮使用期满后,由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条件收回商位使用权,下一轮商位的使用权人、使用期限和使用费视市场实际情况由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确定。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商贸城第五分公司企业信息 | ||
注册地 | 浙江省义乌国际商贸城五区市场114号门三楼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782563341271C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150.00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本次出让标的物出让成交后,买受人须在出让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10月10日16:00前)向交易所交纳成交款、装修保证金及应支付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详见《特别事项约定》)。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遇市场布局调整,商位使用权人应无条件服从,商位有期有偿使用协议自动终止,商位使用权人的商位使用费和其它费用(如履约保证金、物业管理费等,但不含取得资格的费用),按实际使用时间(量)计算。2、标的物移交给买受人后,买受人应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合理安全使用竞得标的物,使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商位使用权人承担责任。3、本次出让标的物的面积以主管部门实际测绘面积为准。成交后,办理商位协议签订手续及需要交纳的相关费用(包括税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4、商位协议签订: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出让方统一通知买受人签订《义乌国际商贸城商位有期有偿使用协议书》。5、商位交付时间:待买受人交清全部款项并签订《义乌国际商贸城商位有期有偿使用协议书》后按出让方要求交付。6、凡参加竞价者应事先认真咨询、实物查看,了解标的的实际状况,慎重应价。交易所对出让标的的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竞买人须自行察看并了解标的物的情况,即表明完全了解标的物、接受本次出让的有关条款并愿对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全部责任。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对标的物及本次活动的相关文件条款有任何异议。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本次公开出让面向企业或个人。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6: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附件:义乌国际商贸城商位有期有偿使用协议书(1).doc 、 五区市场四层分布示意图-Model(1).pdf 、 (H24-98)出让清单.xlsx |
材料附件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王先生 | 电话 | 0579-89920170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浙江省义乌市稠州北路505号 | 网址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陈先生 | 电话 | 0579-81060020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