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5月30日消息,贵阳天豪国艺酒店有限公司因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被贵阳市云岩区消防救援大队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2024年3月27日,云岩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余洁、余洋对位于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3号国艺大厦六、七、八层的贵阳天豪国艺酒店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经检查发现贵阳天豪国艺酒店有限公司存在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违法事实。
贵阳天豪国艺酒店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构成了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违规行为。对此,云岩区消防救援大队给予贵阳天豪国艺酒店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的行政处罚。